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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鉴定加固的历史的探讨

来源:www.xjzrjg.com         发布时间:2019-01-14
    抗震鉴定加固的历史的探讨
    地震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发生,房屋倒塌,公路桥梁瘫痪,生产停止,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给人类带来重大损失。为了守护生命和财产,人们对建筑进行抗震加固,但总有一些建筑因种种原因在进行设计、施工时未进行抗震处理,乌鲁木齐加固公司表示这就需要对这些建筑物进行抗震鉴定加固。
    一、加固技术的发展
    相对于规范、标准的发展,加固技术的发展则相对缓慢,从八十年代开始进行抗震加固以来似乎改进不大。新材料的引入、新工艺的出现主要有:喷射混凝土技术、高强材料、粘钢技术、碳纤维加固技术等。抗震加固技术亟待得到新的发展。
    二、规范标准的发展
    我们国家对于建筑抗震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当时科学技术水平、人们对地震灾害、建筑物抗震的认识不足,建筑物的抗震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贯彻实施。在经历了一九六六年河北邢台地震后,人们对建筑抗震有了认识,而一九七六年河北唐山毁灭性的地震为中国的结构工程学界敲响了警钟,人们对建筑的抗震的认识也得到了深化。
    对于地震区的新建房屋必须搞好抗震设计,对于未考虑抗震设防的已有房屋则应进行抗震鉴定,并采取有效的抗震加固措施。实践证明,震前对缺乏抗震能力的建筑物进行抗震加固,可以大大减轻地震灾害。
    一九七八年颁布实施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为新建建筑设计提供了依据;几乎同时《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TJ23-77)的颁布实施为抗震鉴定加固提供了依据。在八十年代人们大量的未进行抗震设计或未采取抗震措施的已有建筑进行了抗震鉴定和抗震加固。
    在社会发展的推动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新建筑抗震设计和已有建筑抗震鉴定加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的提高,为达到上述目标奠定了基础。
于是,一九八九年在原《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TJ11-78)的基础上修订颁布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对新建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之,一九九五年《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的颁布实施,将抗震鉴定加固推向新的阶段。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颁布实施,也势必进一步推动抗震鉴定加固标准和要求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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